詞條
詞條說明
保全證據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對與申請益相關的、日后可能滅失或難以提取的證據加以驗證提取,以保持它的真實性和證明力的活動。保全證據分為訴訟保全和非訴訟保全,公證機構辦理的保全證據主要是非訴訟的保全證據,但是在特殊情況下也辦理訴訟中的保全證據。保全證據公證所保全的對象,主要有: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證據、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以及行為過程等,實踐當中所保全的證據往往是上
醫院是否盡到高度審慎注意義務的認定醫院對病理片的描述應客觀充分,且對于某些特殊疾病,為提請患者注意異常情況應采取排除可能性的檢查,若醫院在診療過程中未盡到上述義務,存在過錯,屬于未盡到謹慎的注意義務。不能證明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存在過錯或過失致病患被宣告死亡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本案要旨:病患在醫療機構過程中,自行走失后被宣告死亡,病患家屬就此向醫療機構主張精神損害賠償。雖然公民被宣告死亡屬于
享受本人工齡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齡優惠后所購公房是否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遺產已經繼承完畢,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積蓄購買的公有住房應視為個人財產,購買該房時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齡優惠只是屬于一種政策性補貼,而非財產或財產權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遺產沒有分割,應予查明購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還是配偶一方的個人所得,以此確認所購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購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積
準自首。按照《自首和立功解釋》*二條規定,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并且屬于不同種罪行的以自首論;而《職務犯罪自首意見》規定,雖然犯罪嫌疑人沒有自動投案,但如實交代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或辦案機關所掌握線索針對的犯罪事實不成立,在此范圍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種罪行的都視為自首。特別自首。關于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的處罰,刑法百六十四條*三款規定,行
公司名: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段貴成
電 話: 18106397077
手 機: 18106397077
微 信: 18106397077
地 址: 山東青島嶗山區同安路886號榮柏財富中心A座十樓
郵 編:
免費律師在線咨詢 具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 擁有豐富的法律資源
¥19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