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商標”和“企業名稱”有何區別?相信這個問題不單單是有幾個人不清楚,在小編還沒有接觸到這個行業時,當初還傻傻的認為公司的名字就是商標呢,原來他們二者有這么大區別,一起來看一下吧。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若干問題的意見》中也有明確規定:就解決商標與企業名稱中的若干問題明確意見如下:一、商標權受商標法律法規保護,而企業名稱權是受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法律、法規保護。二、商標權和企業名稱
大多數時候,我們申請商標是按照“一標一類”來申請的,即一個類別提交一件商標申請。一標多類但其實,實施新版《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二十二條*二款規定“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知識產權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一修改意味著我國的商標申請制度與接軌,對于簡化申請人的申請程序,節約成本,提高效率具有積極意義。那么,“一標多類”有什么優勢和劣勢呢?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下。
2、異議人“汾”、“杏花村”、“竹葉青”商標曾多次受到商標保護,被異議商標與異議人引證商標在文字構成及讀音重合率較高,共存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構成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3、“清氣”是異議人“汾”酒品牌旗下的一個子品牌,在被異議商標申請之前已投入市場并有一定影響力,被異議人明知異議人“清氣”商標的存在,仍在酒類商品上申請注冊與異議人“清氣”品牌完全相同的商標,明顯使用了不正當
1、個人比較穩定,如果申請人信息不發生變動,那么商標就沒有后期商標變更的情況出現,相對公司名義申請的商標,沒那么多麻煩事兒。2、使用相對來說較自主一些,不用考慮其他人或公司情況,申請人對其申請商標擁有的授權、轉讓等權利。弊端是:1、遇到商標糾紛或爭議案件時,舉證相對來說比較困難,個人名義申請的商標,在后期使用中不易體現和使用商標的直接關系,使用證據不易留存。2、在宣傳推廣時,沒有公司名義申請的商標
公司名: 南昌嘉盈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張立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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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江西南昌紅谷灘新區九龍湖龍興大街250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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