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1、 一般情況下夯錘重可取10~20t。其底面形式宜采用圓形。錘底面積宜按土的性質確定,錘底靜壓力值可取25~40kPa,對于細顆粒土錘底靜壓力宜取小值。錘的底面宜對稱設若干個與其頂面貫通的排氣孔,孔徑可取250~300mm。2、 強夯施工宜采用帶自動脫鉤裝置的履帶式起重機或其它專用設備。采用履帶式起重機時,可在臂桿端部設置輔助門架,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防止落錘時機架傾覆。3、 當地下水位較高,夯
1、錘重和落距錘重和落距是影響夯擊能和加固深度的重要因素;錘重一般為8t—40t,落距不小于8m。2、夯擊能和平均夯擊能錘重和落距的乘積稱為夯擊能,一般取600—5000KJ,單擊夯擊能應根據現場確定。夯擊能的總和(錘重、落距、夯擊坑數和每個夯擊點的夯擊次數)除以施工面積稱為平均夯擊能,一般對砂質土取500—1000KN/m2。夯擊能過小,加固效果差;夯擊能過大,對于飽和粘土,會破壞土體形成橡皮土
1、強夯置換法在設計前必須通過現場試驗確定其運用性和處理效果。應在施工現場有代表性的場地上選取一個或幾個試驗區,進行試夯或試驗性施工,試驗區數量應根據建筑場地復雜程度、建筑規模及建筑類型確定。2、強夯置換墩的深度由土質條件決定,除厚層飽和粉土外,應穿透軟土層,到達較硬土層上,深度不宜超過7m。3、墩體材料可采用級配良好的塊(片)石、碎石、礦渣等堅硬粗顆粒材料,粒徑不宜大于夯錘底面積直徑的0.2倍,
1、強夯法適用于處理碎石土、雜填土、素填土、砂土、粉土,低飽和度的粘性土、非自重濕陷性黃土及黃河沖積成因的飽和粉土與粘土互層等地基。可采用強夯置換法處理飽和軟粘土、淤泥質土等地基。2、強夯地基處理應根據所加固地基土質類型、周邊環境條件、建筑物荷載壓力、基礎形式等提出如下技術要求:①夯后地基承載力特征值;②有效加固深度;③夯后地基土壓縮模量;④處理范圍;⑤夯后地基均勻性及加固效果檢測方法、數量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