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享受本人工齡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齡優惠后所購公房是否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遺產已經繼承完畢,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積蓄購買的公有住房應視為個人財產,購買該房時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齡優惠只是屬于一種政策性補貼,而非財產或財產權益。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遺產沒有分割,應予查明購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還是配偶一方的個人所得,以此確認所購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購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積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工廠發生火災的,股東要承擔什么責任,要依據火災造成的原因而定,如果不是股東造成的,股東一般不承擔責任。相關法律規定:《*人民共和國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二十條 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
借款的償還及債權的轉讓21.【償還的證明責任】債務人承認借入款項并主張已償還但未能舉證證明,則其應對所借款項負清償責任22.【ATM機還款】債務人主張債權人賬戶新收款項系其通過自動存款機償還借款,債權人否認但未能舉證證明,則*可支持債務人的主張23.【還款抵充順序】還款時未明確系還本或還息的,應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24.【還款條的認定】還款條所記載事項與借款合同不具有充分一致性,則難以認定該借款
公司增資時股東虛假增資,其他股東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裁判要旨:關于公司的發起人與其他股東是否對股東新增注冊資本范圍內承擔的補充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問題。根據高*《關于適用(*共和國公**)若干問題的規定(三)》*十三條*三款規定“股東在公司設立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依照本條款或者*二款提起訴訟的原告,請求公司的發起人與被告股東承擔連帶責任的,*應予支持。”《公**》*三十一條
公司名: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段貴成
電 話: 18106397077
手 機: 18106397077
微 信: 18106397077
地 址: 山東青島嶗山區同安路886號榮柏財富中心A座十樓
郵 編:
免費律師在線咨詢 具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 擁有豐富的法律資源
¥19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