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5.7 異議理由七:侵犯**? ?5.7.1 適用情形初審公告商標中有商品的**,而該商品并非來源于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權利人可以提起異議。??? 5.7.2 注意事項從《商標法》*33條對異議人主體資格的限定規定來看,依據《商標法》*16條提起異議的只能是**的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商標法》*16條禁止虛假商
按商標結構分類 1、文字商標 是指僅用文字構成的商標,包括中國漢字和少數民族字、外國文字和阿拉伯數字或以各種不同字組合的商標; 2、圖形商標 是指僅用圖形構成的商標。其中又能分為: (1)記號商標:是指用某種簡單符號構成圖案的商標; (2)幾何圖形商標:是以較抽象的圖形構成的商標; (3)自然圖形商標:是以人物、動植物、自然風景等自然的物象為對象所構成的圖形商標。有的以實物照片,有的則經過加工提煉
5.3異議理由三:侵犯**商標權益? ?5.3.1 適用情形(1)他人初審公告的商標,屬于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復制、摹仿或者翻譯異議人未在中國注冊的**商標的,*導致混淆的,異議人可以提起異議申請。(2)他人初審公告的商標,屬于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上復制、摹仿或者翻譯異議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商標的,誤導公眾,致使該**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異議人可以提起異議申
5.6 異議理由六:以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5.6.1適用情形初審公告商標,屬于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異議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異議人可以提起異議。? ?5.6.2注意事項:基于上述理由提出異議,須滿足下列條件:可認定“已經使用”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①異議人通過商業宣傳和生產經營活動,能夠使其主張的 “未注冊商標”發揮識別
公司名: 深圳聞方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盧先生
電 話:
手 機: 18126011216
微 信: 18126011216
地 址: 廣東深圳深圳寶安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