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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HC評議物質2021年3月9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公布對8種潛在的高度關注物質(SVHCs)展開公眾評議,評議將于2021年4月23日結束,在此期間各利益相關方均可向ECHA提交評議意見。通過評議的物質將作為*25批物質列入SVHC候選清單。序號物質名稱常見用途舉例11,4-dioxane用于實驗室化學品、pH調節劑、水處理產品以及用作制造其他化學品的溶劑。1,4-二噁烷CAS號:1
歐盟REACH法規附錄XVII擬管控甲醛釋放量2022年5月2日,歐盟**向世貿組織(WTO)提交了G/TBT/N/EU/888號通報,提議修訂(EC) No 1907/2006附錄XVII,新增對甲醛和甲醛釋放物質的限制條款。該通報案將開展為期60天的公眾咨詢,建議的通過日期為2022年最后一個季度,并擬于歐盟官方公報發布后*20天生效。此條款管控對象為物品,后續一旦正式管控,將會對眾多企業產
歐盟**發布了新法規2018/213,以批準限制食品接觸用清漆和涂層以及食品接觸用塑料(FCM)中的雙酚A(BPA)的使用。該法規從2018年9月6日起開始生效。在此日期之前合法投放到市場,受影響產品可以保留在市場上,直到庫存用盡。 法規(EU)No 10/2011修正法案 1.根據法規(EU) No 10/2011附件I的“授權單體聯合清單”,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中BPA的特定遷移限值應降至0
PFAS物質信息:全氟和多基化合物主要管控要求:美國TPCH(《包裝材料中有毒物質控制**法規》)要求禁用;荷蘭正在與丹麥、德國、挪威和瑞典合作制定一項歐洲禁止 PFAS 的提案,提案將側重于所有的PFAS 物質,以避免一種 PFAS 被另一種取代。PFOS自2009年以來,及其衍生物(PFOS)已被納入**《斯德哥爾摩公約》,締約國應采取措施以消除此物質(注意:對于企業應符合產品銷售國家關于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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