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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合同形式不完備的風險實踐中,不少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對于合同形式規范重視不夠,風險意識不強。如不少企業在**貿易中僅憑發貨通知單、形式等就進行交易,未簽訂書面合同,一旦發生糾紛,難以證明雙方貿易關系和義務內容。此外,外貿活動中,很多企業傾向于采用傳真、電子郵件、即時聊天工具等方式簽訂合同,這種電子商務合同的方式也存在潛在風險,表現在電子數據難以保真,當事人身份難以識別,*手續繁雜等方面。外貿代理
合同變更條款1.合同變更條款,常表現為“合同之變更需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做成書面方為有效”,諸如此類。然若當事人之行為于此約定相悖,其行為使對方產生合理信賴并依此行事,參照《合同法》*36條、*6條之規定并參考《**貨物銷售合同公約》*29條*(2)款;《**商事合同通則》(2004)*2.1.18條。,該方當事人亦難主張此條款之適用。2.合同附有擔保的,應依有關法律、**解釋之規定,妥善處理將來可能
準自首。按照《自首和立功解釋》*二條規定,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并且屬于不同種罪行的以自首論;而《職務犯罪自首意見》規定,雖然犯罪嫌疑人沒有自動投案,但如實交代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或辦案機關所掌握線索針對的犯罪事實不成立,在此范圍外犯罪分子交代同種罪行的都視為自首。特別自首。關于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的處罰,刑法百六十四條*三款規定,行
1、賭博為治安案件時,追訴期限為六個月。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公安部令*125號)**百三十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其他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2、賭博構成犯罪時,追訴期限為五年。法律依據:《刑法》*三百零三條【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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