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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發力中國市場的愛茉莉太平洋公司遭受韓國行政部門處罰。日前有消息顯示,愛茉莉太平洋公司接連受到韓國食品醫藥品*處的行政處分。愛茉莉太平洋方面表示,并不是產品的功效等出現問題,只是認證程序上有了一些偏差。據悉,愛茉莉太平洋公司此前深受“牙膏”問題困擾,目前仍在對含有加濕器殺菌劑成分的產品進行回收。食藥處的處分使本已形象受損的愛茉莉太平洋公司再次遭受重創。 消息顯示,愛茉莉太平洋集團旗下化妝品牌
原則上應該使用國外產品的包裝進入中國,再貼中文標簽。但實際中很多的情況是:國外的配方中有中國法規禁用的成分,包裝的功效宣傳也不符合中國法規的要求(例如藥妝),那么就只能修改包裝設計,制作符合中國法規要求的包裝,修改包括刪除禁用成分,刪除或修改夸大性功效宣傳。另外,產品一旦送檢,檢測機構就會對樣品進行封包,封樣會隨同其他資料一同送藥監局審查,所以一旦送檢,包裝和配方都不能再改。因此,我們的技術老師
進口保健食品備案申請材料目錄 (一) 保健食品備案登記表,以及備案人對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法律責任承諾書; (二) 備案人主體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 產品技術要求材料 (四) 具有合法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符合產品技術要求全項目檢驗報告 (五) 產品配方材料,包括原料和輔料的名稱及用量、生產工藝、質量標準,必要時還應當按照規定提供原料使用依據、使用部位的說明、檢驗合格證明、品種鑒定報告等; (
保健食品注冊申報-----申報資料理化指標和功效成分要求 一、理化指標 (一)產品配方含有的著色劑、防腐劑、甜味劑、抗氧化劑等輔料,按國家相關標準有**要求并可定量的,應檢測其含量,并在產品理化指標項中制訂相應指標。 (二)原料提取物或產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劑,應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中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使用名單及相應標準、規范的要求,一般需檢測溶劑殘留量(食用乙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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