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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保健食品變更注冊申報流程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二、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 (二)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三)項目編碼:30029 三、辦理依據 《*人民共和國食品*法》
2014年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征求意見。《條例》明確規定了禁止標注的內容,包括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夸大功能或者*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內容等。其中特別提出,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試驗或者評價數據支持。產品宣稱經功效驗證機構測試并出具報告的,標簽中可標注相關驗證信息;未經驗證的,應當在描述宣稱的功效作用內容結尾
保健食品注冊申報----國產申報資料具體要求(1) 國產保健食品注冊申請申報資料具體要求 (一)申請注冊的保健食品通用名(以原料名稱命名的除外)與已批準注冊的藥品名稱不重名的檢索報告,由申請人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數據庫中檢索后自行出具。如:經檢索,“益肝靈片”是已批準注冊的藥品名稱,“XXX牌益肝靈片(口服液或膠囊等)”就不得作為保健食品名稱。 (二)商標注冊證明文件,是指國家商標注冊管理
附件3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穩定性研究要求(試行) 一、基本原則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穩定性研究是質量控制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通過設計試驗獲得產品質量特性在各種環境因素影響下隨時間變化的規律,并據此為產品配方設計、生產工藝、配制使用、包裝規格和包裝材料選擇、產品貯存條件和保質期的確定等提供支持性信息。 二、適用范圍 本研究要求適用于在*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注冊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穩定性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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