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次訊問后或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對于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偵查階段,律師會見的內容應側重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二是了解有關案件情況。主要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實施或參與了偵查機關認為其涉嫌的犯罪及有關情況。三是了解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種強制措
一、職務侵占罪的定義【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公**》》**百一十四條**款規定:董事、監事、經理利用職權收受賄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財產的,沒收違法所得,責令退還公司財產,由公司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合伙企業法》*六十八條規定:合伙人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中,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
但是,總覺得“法律服務”不能真切地表達出律師的職業定位、職業屬性。 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只是基本的表征,是律師職業的載體;律師通過提供各種各樣的法律服務,也就是通過承接各種各樣的受托法律性的代理事項而提供的法律服務,并以此為載體履行自己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使命。然而,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是如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呢?是以為,律師如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的“如何”,將蘊含律師職業的真切定位和
浙江匡智律師事務所刑事部由刑事部主任鄭君律師(合伙人)、執行主任律師及具有公檢法履歷的*刑事律師組成。刑事部團隊立足刑辯基礎理論和基本技能,精研刑辯基本功,致力于新型刑事犯罪疑難問題的研究,涵括新型網絡犯罪、毒品犯罪、職務犯罪、環境污染犯罪、經濟犯罪和涉黑涉惡刑事犯罪。刑事部團隊辦理了500+刑事案件,有成功辦理不予起訴、免于刑事處罰、取保候審和判處緩刑、從輕、減輕的案例。浙江匡智律師事務所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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