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品牌方未進行信息披露被判退*費及賠償損失案號:(2022)粵73民終x號上訴人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關于“快樂xx便利店”特許經營合同糾紛一案,一審被判決退回部分*費及賠償*商開店損失,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請求:1.撤銷一審判決第二、三項,依法改判;2.一審、二審案件受理費由被上訴人承擔。法院經審理認為:一、本案案由問題。本案為特許經營合同糾紛。二、關于x公司是否已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否存在違約
公司未提供指導培訓服務,被判全額退*費10萬案號:(2021)粵0111民初2885號原告與被告廣州某企業管理公司于2020年6月27日簽訂《運營服務合同》、《附加協議》,約定:原告*被告“xx”餐飲項目,服務費100000元;三月內乙方給予甲方不**一家單店的招商返利。后原告支付合同款項100000元。2021年1月18日原告起訴至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請求:1.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運營服
公司未提供指導培訓服務違約,被判全額退*費案號:(2021)粵0111民初1965號原告與被告廣州某企業管理公司于2020年6月24日簽訂《運營服務合同》,約定:原告*被告“xx”餐飲項目,服務費30000元(包括標識使用費、管理培訓費等);合同起止時間自2020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止。后原告支付合同款項30000元。2021年1月12日原告起訴至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請求:被告
冷靜期解除合同,*商獲退全款及承擔部分律師費案號:(2020)穗仲案字*10112號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廣州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8日簽訂《合作協議書》,約定:申請人*被申請人“XX”餐飲項目,合作代理相關費用:相關費用49600元;項目管理費10000元,;合同履行保證金20000元;代理合作期限從2020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2020年6月8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出具兩張《
公司名: 廣東章鼎律師事務所
聯系人: 古東玲
電 話:
手 機: 18578753741
微 信: 18578753741
地 址: 廣東廣州天河區天河區天河北路30號時代廣場西座801
郵 編:
免費律師在線咨詢 具有豐富的法律實踐經驗 擁有豐富的法律資源
¥199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