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2016年6月2日,韓國食品醫藥品*部(MFDS)發布了《化妝品色素種類和標準及實驗方法》部分修訂案行政預告(*2016-212號)。主要內容包括: 1.新增25種在國外允許使用并且*性有**的染發用化妝品色素。 2.將原附表一焦油色素和原附表二除焦油色素之外的色素進行統合。焦油色素及其之外的色素*按其他用途分類管理,將進行統合管理。 3.對原附表三中化妝品焦油色素的標準及實驗方法與原附表
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國公司,在華申報責任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申報化妝品行政許可,對申報資料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通俗理解,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就是承擔申報責任的單位,它可以是經銷商,也可以不是經銷商,它的職能是與藥監局對接申報事宜。為什么要授權設立在華申報責任單位呢?其實很*理解,在申報審批過程中,藥監局需要有一個能夠直接聯系到的申請人(非自然人)
進口保健食品備案申請材料目錄 (一) 保健食品備案登記表,以及備案人對提交材料真實性負責的法律責任承諾書; (二) 備案人主體登記證明文件復印件; (三) 產品技術要求材料 (四) 具有合法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符合產品技術要求全項目檢驗報告 (五) 產品配方材料,包括原料和輔料的名稱及用量、生產工藝、質量標準,必要時還應當按照規定提供原料使用依據、使用部位的說明、檢驗合格證明、品種鑒定報告等; (
2014年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征求意見。《條例》明確規定了禁止標注的內容,包括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醫療作用;夸大功能或者*給消費者造成誤解或者混淆的內容等。其中特別提出,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試驗或者評價數據支持。產品宣稱經功效驗證機構測試并出具報告的,標簽中可標注相關驗證信息;未經驗證的,應當在描述宣稱的功效作用內容結尾
公司名: 北京鑫金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聯系人: 詹
電 話: 010-62935959
手 機: 15601395851
微 信: 15601395851
地 址: 北京海淀海淀區馬甸路冠城大廈13層
郵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