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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妝品備案問答|化妝品試用裝是否需要滿足《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的要求?
1、問:產品標簽能否標識國家知識產權局標志?答: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國家知識產權局標志使用問題的批復》(國知發保函字〔2023〕95號),為國家知識產權局標志(于1999年7月1日啟用),代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部門形象,為2018年機構改革前,國家知識產權局曾使用的中英文名稱。《廣告法》*九條規定,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十九條規
十、中介服務(一)有無法定中介服務事項:無(二)中介服務事項名稱:無(三)設定中介服務事項的依據:無(四)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無(五)中介服務事項的收費性質:無十一、審批程序(一)辦理行政許可的程序環節:1.注冊人申請注冊;2.受理機構受理/不予受理;3.技術審評機構技術審評,審評過程中,可以根據需要開展現場核查;4.技術審評結論為審評不通過的,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復核;5.國家藥監局決定準予
進口化妝品備案申報策略匯總(天健華成) 什么是化妝品? ? 目前**上對化妝品的概念尚沒有統一定義。歐盟現行的《化妝品規程》中定義化妝品是接觸于人體外部器官(表皮、毛發、指趾甲、口唇和外生殖器),或者口腔內的牙齒和口腔黏膜,以清潔、發出香味、改善外觀、改善身體氣味或保護身體使之保持良好狀態為主要目的的物質和制劑。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對化妝品的定義是:用涂抹、散布、噴霧或者其他方法使用于
根據《*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現予發布。附件: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市場監管總局2019年11月10日附件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為規范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產品名稱命名,避免誤導消費,根據《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保健食品注冊審評審批工作細則》(2016年版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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