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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技術轉讓程序的調整 保健食品注冊人轉讓技術的,受讓方應當在轉讓方的指導下重新提出產品注冊申請。產品技術要求等應當與原申請材料一致。審評機構按照相關規定簡化審評程序。 北京鑫金證將為您辦理相關技術轉讓,北京鑫金證**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國內外保健食品注冊的咨詢服務公司,公司長期致力于中國CFDA、美國FDA和歐盟的法規研究及產品注冊認證服務。公司擁有一支高效率的成熟的*隊伍,依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對保健食品技術審評補充資料的要求有什么調整? 審評機構認為需要注冊申請人補正材料的,應當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注冊申請人應當在3個月內按照補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補充材料。注冊申請人逾期未提交補充材料或者未完成補正的,不足以證明產品*性、保健功能和質量可控性的,審評機構應當終止審評,提出不予注冊的建議。 -----------------------------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順應群眾干事創業的期望之舉,利民利企也利國”,***在5月18日的**常務會上說道。 日前,**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據通知,企業注冊登記只需要三個“一”,即“一張表格”、“一個窗口”、“一套材料”,并且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這項改革何時落地,如何實施,有哪些指導原則,**客戶端為您梳理—— 何時實施 從
(一) 技術審評原則 1) 原申報資料符合現行規定的內容不得更改。不符合現行規定且可按有關要求調整的,應當予以調整,必要時需補充提交有關檢驗資料等申報資料。 2) 延續后的產品,應當符合現行化妝品相關規定。 (二)技術要求 3) 申報資料應當真實、合法,其內容及形式應當符合化妝品行政許可申報受理規定的要求。 4) 申請表填寫應當完整,其內容應當包含產品及生產企業的基本信息,特殊情況應當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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