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能否在提交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時,一并選擇多個進口省份?
系統默認境內責任人所在省份即為進口省份,后續境內責任人需要從其它省份進口時,境內責任人在備案系統中增加填報進口省份及收貨人信息后,系統將自動在原備案憑證的“進口省份”欄目中增加載明新增省份名稱。該項操作無須人工審查,但境內責任人應根據實際情況如實填寫。監管部門后續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境內責任人并未從所填報省份進口的,將按提交虛假備案資料進行調查處理,一經查實將對該境內責任人按照異常用戶予以凍結。
一、兒童化妝品應如何設置pH值?答:《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鼓勵針對兒童化妝品制定嚴于強制性國家標準、技術規范的產品執行標準。兒童化妝品應按照《兒童化妝品技術指導原則》的要求,根據產品配方、生產工藝、使用方法等相關研究資料設置科學合理的pH值項目、指標范圍、質量管理措施及簡要說明。《化妝品注冊和備案檢驗工作規范》規定不需要檢測pH值的產品除外,如純油性(含蠟基)的產品。二、產品執行的標準中需要控
化妝品申報過程中對于配方中含有推進劑的防曬噴霧產品,產品執行的標準中防曬劑理化指標的控制范圍應如何正確填報
有兩種填報方式:含推進劑方式或不含推進劑方式,但需在防曬劑指標的控制范圍后注明是否含推進劑。如防曬噴霧產品推進劑罐裝量為“推進劑總質量 : 配方原料總質量 =60:40”,防曬劑“水楊酸乙基己酯”的配方申報量為4.5%(不含推進劑),其控制范圍可以設置為3.6%-5.0%(不含推進劑),或1.44%-2.0%(含推進劑)。
化妝品風險物質的識別與評估是產品安全評估報告的重要內容。對化妝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風險物質進行全面危害識別與評估能有效評價化妝品的潛在風險。為規范和指導化妝品安全評估工作,按照《國家藥監局關于發布優化化妝品安全評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2024年*50號)要求,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檢院”)組織起草了《化妝品風險物質識別與評估技術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技術指導原則》),已對外發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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