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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份起,國家針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發布系列調整政策,主要是以下三方面: 1、按照貨物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2、調整行郵稅; 3、2017年5月12日起,**進口的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應**進口許可批件。 2016年3月2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并調整
在我國,化妝品的備案、注冊逐漸形成規范。除了國產化妝品需要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進行備案(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流程點擊鏈接了解),進口化妝品不論是否在生產國進行過備案,只要想進入中國市場,還是需要根據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和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分別備案、注冊。 首先 我們需要先弄清幾個概念 1 進口和國產化妝品是如何劃分的? 進口化妝品:是指最后一道接觸內容物的工序在境外(含港澳
提問:進口分裝化妝品是否需要辦理進口備案? 按照我國法規,進口化妝品不論是否在生產國進行過備案,只要想進入中國市場,都需要根據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和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分別備案、注冊。 需要注意的是:判斷一個化妝品是否為進口化妝品,主要看最后一個接觸內容物工序在哪完成。如果是在境內完成則該產品應屬于國產產品,否則屬于進口化妝品。詳細的備案流程讀者可參考備案|進口特殊、非特化妝品注冊申報一目了然。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單 人參、人參葉、人參果、三七、土茯苓、大薊、女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貝母、川芎、馬鹿胎、馬鹿茸、馬鹿骨、丹參、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門冬、天麻、太子參、巴戟天、木香、木賊、牛蒡子、牛蒡根、車前子、車前草、北沙參、平貝母、玄參、生地黃、生何首烏、白及、白術、白芍、白豆蔻、石決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證明)、地骨皮、當歸、竹茹、紅花、紅景天、西洋參、吳茱萸、懷牛膝、杜仲、杜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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