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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條說明
保健食品不能任性賣 必須標示“藍帽子”及注冊證號 微信朋友圈火了,進口商品微信代購也紅火起來,從幾年前的納豆,到較近的瑪卡、酵素、小麥草、進口保健品等等。很多微商在推銷保健食品時,總是將保健品與藥品混為一談,夸大保健品的醫療效果。 新修訂的《食品*法》被稱為史上較嚴。*認為,新《食品*法》再次加強保健食品的管理規定,有利于整肅保健食品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添加和非法宣傳等亂象,也有利于幫助
進口保健食品技術轉讓流程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事項的申請和辦理。 二、項目信息 (一)項目名稱:使用新原料保健食品注冊和**進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注冊審批 (二)審批類別:行政許可 (三)項目編碼:30029 三、辦理依據 《*人民共和國食品*法》*七
保健食品注冊申報---產品與包材質量標準及編制說明 產品質量標準及其編制說明(包括原料、輔料的質量標準) 1、產品質量標準編寫格式應符合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中有關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的規定。 2、質量標準內容包括資料性概述要素(封面、目次、前言)、規范性一般要素(產品名稱、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規范性技術要素(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儲存、規范性附錄
保健食品變更申請的條件與要求 變更申請是指申請人提出變更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及其附件所載明內容的申請。變更申請的申請人應當是保健食品批準證書持有者。 (1)保健食品批準證書中載明的保健食品功能名稱、原(輔)料、工藝、食用方法、擴大適宜人群范圍、縮小不適宜人群范圍等可能影響*、功能的內容不得變更。 (2)申請縮小適宜人群范圍,擴大不適宜人群范圍、注意事項、功能項目,改變食用量、產品規格、保質期及質量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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