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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發布《防曬化妝品防曬效果標識管理要求》的公告(2016年*107號)。 公告要求當防曬產品實測SPF值在2~50(含2和50)時,應標識實測SPF值(原法規要求“標識值不得**實測值”)。 按該法規要求,已經有防曬特證的產品,如果標識不符合新規定的,必須在在2016年12月1日前提出變更申請。 按此期限,目前離最后申請期限僅有3個月時間,為了配合該新規,較
保健食品注冊申報問題解答 如何確定標簽說明書中的功效/標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標示值? 北京鑫金證:標簽說明書中功效/標志性成分及含量的標示值應根據產品配方、檢測結果及企業標準綜合確定;且標示值應為單一數量值,并在企業標準的含量范圍內,與企標中標示的含量相吻合;標示值的計量單位和有效數字應與企業標準及檢測值保持一致。 以提取物為原料的保健食品,應提交哪些申報資料? 北京鑫金證:應按照《保健食品技術審評要
《保健食品注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對保健食品技術審評補充資料的要求有什么調整? 審評機構認為需要注冊申請人補正材料的,應當一次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注冊申請人應當在3個月內按照補正通知的要求一次提供補充材料。注冊申請人逾期未提交補充材料或者未完成補正的,不足以證明產品*性、保健功能和質量可控性的,審評機構應當終止審評,提出不予注冊的建議。 -----------------------------
9月6日,閩臺地區“食藥署”發布*1051607584號公告:修訂化妝品中可宣傳用語和不可宣傳用語示例,該規定將于2017年4月1日實施。 該公告明確了化妝品營銷中不得使用的宣傳用語包括涉及醫療效果和虛假夸大用語2大類。在涉及醫療效果宣傳中不得涉及**、減輕、改善和預防等用語,不得涉及整形外科之用語。在涉及虛假和夸大用語方面,不得使用活化/刺激毛囊、增強/加抵抗力/自體防御力/防護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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