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企業之間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是否有效的認定問題裁判依據:《高*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十一條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除存在合同法*五十二條、本規定*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應予支持。《*共和國合同法》*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
質押財產的保管風險按照法律規定,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押財產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財產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處分質押財產,給出質人造成損害的,要承擔賠償責任。質押物**不足的風險質權人對質押物的**要充分評估。質押物的價格往往不夠穩定,一旦市場變化價格下跌,則可能產生擔保缺口,債務人的償債意愿也會下降,債權可能隨之陷入風險之中。違法發包承包的風險在建筑領域,部
公訴機關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人民*院。被告人李某某,男,生于山東省萊陽市,漢族,初中文化,無業,戶籍地山東省煙臺市萊陽市,暫住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因涉嫌犯交通肇事罪于2017年2月20日被青島市**李滄分局取保候審,同年3月9日被青島市李滄區人民*院決定取保候審。辯護人段貴成,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山東省青島市李滄區人民*院以青李滄檢公刑訴[2017]286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
55.原告以公***二十二條*二款、*七十四條*二款規定事由,向*提起訴訟時,**過公**規定期限的,*不予受理。法律依據:《*關于若干問題的規定(一)》*三條:“原告以公***二十二條*二款、*七十四條*二款規定事由,向*提起訴訟時,**過公**規定期限的,*不予受理。”《*共和國公**》(2013年修訂版)*二十二條*二款:“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
公司名: 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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