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條
詞條說明
以銀杏葉提取物為原料的產品,注冊保健食品應提交哪些申報資料?
答:根據總局要求,為進一步強化審評與監管的銜接,從2016年3月1日起評審的以銀杏葉提取物為原料的產品,包括新申報、再注冊、技術轉讓和變更產品,除符合現行法規標準外,注冊申請人還應按以下要求提供資料:一、將銀杏葉提取物原料質量標準納入產品技術要求。銀杏葉提取物原料質量標準應包括:來源、制法、性狀、水分、灰分、鉛(≤2.0mg/kg)、總砷(≤1.0mg/kg)、總汞(≤0.3mg/kg)、加工助劑
關于《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可用輔料及其使用規定(2021年版)》的說明
關于《保健食品備案產品可用輔料及其使用規定( 2021 年版)》的說明:1. 保健食品備案產品輔料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有關規定 , 必須遵循以下原則:對人體不產生任何健康危害;不以掩蓋產品腐敗變質為目的;不以掩蓋產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或摻雜、摻假、偽造為目的;不降低產品本身的保健功能和營養**;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在產品中的使用量;加工助劑的使用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
上海等自貿區進口非特化妝品備案資料清單及遞交備案資料的有關注意事項
上海等自貿區進口非特化妝品備案資料清單及遞交備案資料的有關注意事項 本文由北京天健華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化妝品注冊部()友情提供,適用于在上海市自貿區及其他自貿區實施的“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項目“**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從自貿區口岸進口,且境內責任人注冊地在自貿區所在省市轄區的**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工作。 一、備案資料清單 (一)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申請表; (二)產品中文名稱
化妝品配方填報技術指導原則哪些屬于化妝品配方成分,哪些不屬于化妝品配方成分?
問:根據《化妝品配方填報技術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哪些屬于化妝品配方成分,哪些不屬于化妝品配方成分?答:化妝品配方成分是指生產過程中有目的地添加到產品配方中,并在較終產品中起到一定作用的成分,包括防腐劑、防曬劑、染發劑、著色劑、保濕劑、pH調節劑、粘度調節劑等;不作為配方成分的原料/原料成分包括:(1)為了保證化妝品原料質量而在原料中添加的且在配方中較其微量的成分(如抗氧化劑等,準用
公司名: 北京天健華成**貿易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李女士
電 話: 010-84828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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